關于申報《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2013年度課題的通知
根據《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十二五”(2011—2015)規劃綱要》和《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十二五”規劃課題管理辦法》,經廣州市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現發布《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2013年度課題指南。
一、關于《廣州大典》
《廣州大典》是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廣東省文化廳策劃并組織研究編纂,旨在系統搜集整理和搶救保護廣州文獻典籍、傳播廣州歷史文化的大型地方文獻叢書。共收錄文獻3000余種,底本大部分集中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中山大學圖書館,其余分藏于海內外數十家圖書館等藏書機構,珍本眾多。
《廣州大典》收錄的內容范圍為:廣州人士(含寓賢)著述、有關廣州歷史文化的著述及廣州版叢書。
《廣州大典》所收文獻下限為1911年,個別門類延至民國。
《廣州大典》收錄的地域范圍,包括清代中期廣州府所轄南海、番禺、順德、東莞、從化、龍門、增城、新會、香山、三水、新寧、新安、清遠、花縣,以及香港、澳門、佛岡、赤溪。
《廣州大典》于2013年全部編纂完成并公開發行,全國各主要圖書館及海外知名圖書館均有收藏。
二、課題設置
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十二五”規劃《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2013年度課題包括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
(一)重點課題
1. 廣州版叢書研究
2. 廣州經學研究
3. 廣州與海洋文明研究
4. 廣州十三行研究
5. 南越國史研究
6. 廣州城市史研究
7. 廣州地方特色民俗文化研究
8. 海外藏廣州文獻研究
重點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人民幣5萬元整。
(二)一般課題
1. 對《廣州大典》收錄文獻開展的文獻學研究
2. 以《廣州大典》為重要文獻依據開展的學術研究
3. 圍繞《廣州大典》開展的廣州歷史文化學術研究
一般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人民幣3萬元整。
三、申報說明
1.重點課題的申報人必須具有副高級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否則需提供由兩名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出具的書面推薦意見。
2.申報人必須為課題負責人,能真正承擔課題研究任務。不能從事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人員,不得申報。申報人每年只限申報一項課題。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課題的申請。
3.已獲國家、省、市社科規劃立項資助的課題,不得重復申報;已承擔市社科規劃課題尚未結題(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的課題負責人,不得申報;已獲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社會科學研究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申報辦法
1.申報人登錄 “中國廣州網(www.guangzhou.gov.cn)”或“廣州社科網”進入“《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申報系統”,按申報指引下載填寫課題申請表,網上提交所在單位審核,并直接打印5份(A4紙打印,統一左邊裝訂),2月25日遞交社科處304室,逾期恕不受理。
2.申報人要如實填寫申請資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在申報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后,取消個人三年申報資格,如已獲準立項則一律按撤項處理。
五、評審、立項與管理
1.《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申報項目采用學科組專家會議評審。評審結果經市社科規劃領導小組審議、公示等程序,正式發文公布。
2.《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重點課題原則上2年內完成,一般課題原則上要求1年內完成(自公布立項之日起計算)。課題獲準立項并簽署研究協議后,先劃撥課題經費的50%至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由其所在單位統一管理;課題最終研究成果按期提交并通過驗收后,再劃撥余下的課題經費。
3.獲準立項的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課題研究的最終成果將實行匿名通訊鑒定制度,鑒定情況予以公示。成果鑒定為優秀的課題負責人在申請新的項目時將優先考慮;被撤銷課題或者課題最終成果鑒定不合格的課題負責人,兩年內不能申報新的課題。
聯系人:林依,聯系電話:85211099
附:《廣州大典》與廣州歷史文化專題研究2013年度課題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