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申報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強高校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改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意見》,實現(xiàn)通過改進科研評價提升研究質量、促進學風建設目標,2013年度繼續(xù)設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專項任務項目。現(xiàn)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范圍與資助額度
申請者應圍繞貫徹落實《教育規(guī)劃綱要》,緊密結合進一步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fā)展的戰(zhàn)略目標,針對當前改進高校科研評價體系和完善學風建設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課題申報范圍詳見課題指南(附件1)。
1.課題分為重大課題和一般課題兩類。重大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一般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9萬元。
2.重大課題要求按照課題指南規(guī)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標進行課題設計論證;一般課題可以圍繞課題指南規(guī)定的相關范圍和研究方向,結合自身研究專長自擬題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課題研究周期為3年,最終成果要求詳見課題指南(附件1);一般課題研究周期為2年,研究成果為專著或2篇以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或提交有關部門的研究咨詢報告。本項目為工作專項,應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簡報、專家建議、成果摘報或學風委工作簡報提供2份以上稿件,其中重大課題應提供3份以上稿件。
2.課題研究完成后應辦理結項手續(xù),同時報送已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或研究咨詢報告(含采納證明)。重大課題的最終成果,由教育部商有關出版社統(tǒng)一裝幀出版。所有課題研究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最終成果等)發(fā)表、出版時,須在顯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資助”字樣。
三、申報條件
1.課題限部分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報(名單詳見附件2)。每校限報2項。
2.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能夠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具有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學風,對國內外學術規(guī)范現(xiàn)狀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礎并有相關研究成果。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專項: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0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報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四、申報辦法和程序
本專項以高校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ǎng)(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wǎng))“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wǎng)絡平臺。網(wǎng)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tǒng)為準。
3.12月12日開始受理項目網(wǎng)上申報。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wǎng)申報系統(tǒng)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tǒng)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并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通過申報系統(tǒng)上傳《申請評審書》的電子文檔。
4.有關項目申報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社科網(wǎng)。聯(lián)系電話:010-62510667,手機: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5.一般課題《申請評審書》A表B表單獨裝訂,B表夾在A表內;重大課題A表、B表合訂。《申請評審書》統(tǒng)一用A4紙單面印制,并按要求簽字蓋章。
6.2012年12月31日前將《申請評審書》的電子版和2套紙質版送交社科處304,逾期恕不受理。聯(lián)系人:林依,;聯(lián)系電話:85211099。
一、課題范圍與資助額度
申請者應圍繞貫徹落實《教育規(guī)劃綱要》,緊密結合進一步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fā)展的戰(zhàn)略目標,針對當前改進高校科研評價體系和完善學風建設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課題申報范圍詳見課題指南(附件1)。
1.課題分為重大課題和一般課題兩類。重大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一般課題每項資助經費不超過9萬元。
2.重大課題要求按照課題指南規(guī)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標進行課題設計論證;一般課題可以圍繞課題指南規(guī)定的相關范圍和研究方向,結合自身研究專長自擬題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課題研究周期為3年,最終成果要求詳見課題指南(附件1);一般課題研究周期為2年,研究成果為專著或2篇以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或提交有關部門的研究咨詢報告。本項目為工作專項,應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簡報、專家建議、成果摘報或學風委工作簡報提供2份以上稿件,其中重大課題應提供3份以上稿件。
2.課題研究完成后應辦理結項手續(xù),同時報送已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或研究咨詢報告(含采納證明)。重大課題的最終成果,由教育部商有關出版社統(tǒng)一裝幀出版。所有課題研究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最終成果等)發(fā)表、出版時,須在顯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資助”字樣。
三、申報條件
1.課題限部分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報(名單詳見附件2)。每校限報2項。
2.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能夠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具有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學風,對國內外學術規(guī)范現(xiàn)狀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礎并有相關研究成果。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專項: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0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報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四、申報辦法和程序
本專項以高校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ǎng)(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wǎng))“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wǎng)絡平臺。網(wǎng)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tǒng)為準。
3.12月12日開始受理項目網(wǎng)上申報。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wǎng)申報系統(tǒng)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tǒng)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并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通過申報系統(tǒng)上傳《申請評審書》的電子文檔。
4.有關項目申報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社科網(wǎng)。聯(lián)系電話:010-62510667,手機: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5.一般課題《申請評審書》A表B表單獨裝訂,B表夾在A表內;重大課題A表、B表合訂。《申請評審書》統(tǒng)一用A4紙單面印制,并按要求簽字蓋章。
6.2012年12月31日前將《申請評審書》的電子版和2套紙質版送交社科處304,逾期恕不受理。聯(lián)系人:林依,;聯(lián)系電話:85211099。
五、其他要求
1.為保證匿名評審的公平公正,課題《申請評審書》B表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個人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重大課題不受此限。
2.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3.如違規(guī)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
1.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課題指南 2.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申報高校名單
1.為保證匿名評審的公平公正,課題《申請評審書》B表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個人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重大課題不受此限。
2.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3.如違規(guī)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
1.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課題指南 2.專項任務項目(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申報高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