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科研管理部門:
接全國社科規劃辦《關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社科規劃辦通字[2011]34號),根據通知要求,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繼續做好2011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11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將于11月中旬進行會議評審,擬參加本次評審的請于10月5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全國社科規劃辦,另一份申請書請于10月7日前(包括出版社推薦申報)報送我辦簽署意見,逾期將轉入明年上半年評審。
2、下列情況不得申報: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自選譯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論文通過后不滿3年且未作較大修改;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者;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等。
3、后期資助項目不再受理學術譯著申報。其他申報條件及要求請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和《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問問答》的相關要求執行。
4、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評審時間安排與后期資助項目一致,請各單位將簽署明確意見的兩類項目申請書(1份)及時報送我辦。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