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
一、評獎范圍
1.成果獎評獎范圍
(1)凡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五”、“十一五”規劃的各級各類立項課題均可參評。
(2)凡未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五”、“十一五”規劃而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開發表和出版但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部司局、直屬單位、直屬高校推薦,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3)凡已在往屆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評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獎中獲獎的成果不再參加本次評獎。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的,其推薦成果主要應是評獎活動中已獲獎成果。凡參加評獎活動而未獲獎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薦參評。未參加評獎的成果可推薦參評。
(5)參評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
2.成就獎評獎范圍
(1)從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
(2)為教育科學事業作出了突出貢獻。
二、 參評內容
1.成果獎
(1)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工具書、教材等(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
(2)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
2.成就獎
(1)代表作(如學術著作、學術論文、經典教材等);
(2)社會影響(獲獎證書、領導批示等)。
三、獎項設置
本次評獎設研究獎項300項,其中:
1.終身成就獎:10項。
2. 一等獎:20項。
3.二等獎:90項。
4.三等獎:180項。
四、報送成果要求
申報評獎表1份原件、2份復印件,6份匿名活頁評獎材料,參評成果7份,參評成就獎材料7份。所有紙質材料6月29日前送交社科處。
申報評審書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hsskc01@scnu.edu.cn。
聯系人:林依;聯系電話:85211099
附件:
![]() | 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 |
![]() | 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 |
![]() | 全國教育科學研究終身成就獎申報評審書 |
社科處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