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辦理畢業登記工作備忘
關于人力資源管理(自考)專業辦理畢業登記工作備忘
同學們:
祝賀你們經過刻苦學習,獲得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為使你們能順利辦理畢業登記手續,盡早領取畢業證書,請你們在辦理畢業登記手續時注意以下事項:
一、必須按時辦理畢業登記手續(一年辦理兩次,上半年以5月中旬、下半年以11月中旬的具體通知為準),逾期者只能到下一次辦理。審核通過時間為畢業時間。
二、必須使用12位數準考證號申辦畢業。
三、上半年6月份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申請辦理轉考、免考、考籍(含身份證號升位)更正手續;下半年12月份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申請辦理轉考、免考、考籍(含身份證號升位)更正手續;未辦妥轉考、免考手續的,不受理畢業登記。
四、必須確定本人是否符合專業畢業條件,并準確將申辦畢業的專業代碼和專業名稱告知辦理畢業登記的工作人員。(5月中旬、11月中旬的通知會有詳盡說明)
五、必須認真核對“畢業生登記表”上打印的專業名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身份證號碼及各門考試課程的成績等欄目,若發現錯誤,應立即告知市、縣(區)考辦。(“畢業生登記表”是在考辦6月、12月開通畢業預測時才可打印的。http://www.stegd.edu.cn/selfec)
六、已取得合格成績,但畢業生登記表中未打印出合格成績的課程,須上報課程合格證書、已審批的轉考、免考登記表復印件等,以便省考辦查核。
七、申辦本科畢業的考生,必須將專科畢業證書原件交市、縣(區)考辦驗核,并交專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專科證書上姓名與現用名不符的,須上交有關證明材料。
八、持非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申辦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者,其專科畢業證書必須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鑒定中心認定,費用由考生支付。具體辦法可向市、縣(區)考辦咨詢。
經管學院繼續教育辦
2010年 月
2010年上半年辦理畢業申請以11月中旬公布通知為準
注:以下附件是2010年下半年畢業申請的標準,僅作參考。符合畢業條件的同學,請參照附件內容,備齊所需的相關材料,隨時留意學院網站通知,以便順利申請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