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院系、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1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從4月1日開始受理申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旨在集中推出反映當前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前沿水平的成果,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科研方法創新,鼓勵廣大專家學者以優良學風打造更多精品力作,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進一步繁榮發展。自2010年始,每年評審一次。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統一組織出版入選成果,并向作者頒發榮譽證書。 二、申報成果必須堅持正確導向,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前沿性,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意義重大;符合學術規范,學風嚴謹、文風樸實。 三、申報成果可以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范圍以外的研究成果,但必須已經完成且尚未公開出版。 四、成果形式為中文學術專著、專題論文集或專題研究報告(教材、譯著、論文、工具書、資料匯編、普及性讀物、軟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數一般在20萬—50萬字,最多不超過80萬字。 五、申請人原則上須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院校,中央和國家部委有關研究部門,省級以上(含)黨校、社科院、研究基地,軍隊系統重點院校和研究機構等國內重點科研單位的專職科研人員(包括退休科研人員),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六、申報成果須由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或相關出版機構進行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信譽責任。 七、申報成果范圍包括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所有26個學科(含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除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外,其他23個學科的申請書都要按照我辦公布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數據代碼表》填寫。跨學科的成果要按照“盡量靠近”的原則,選擇為主的學科進行申報。 八、申請人要按照《〈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對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行賄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通報批評,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如已入選,將撤銷資格,追回榮譽證書。 九、申請人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按要求用計算機填寫,A4紙打印一式4份,左側裝訂。 2.裝訂成冊的匿名成果打印稿5套,;匿名成果概要9份(包括著作名稱、目錄、5000—10000字的成果內容介紹、主要參考文獻,其中著作名稱和目錄須附英文譯文)。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 3.包含上述申請材料電子版的光盤1張。 4、請于6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送交社科處。 申請材料一般不退回,請注意保留底稿。 聯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社科處 201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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