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院系、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現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主要資助研究當代中國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常年受理申請。全國哲社辦計劃5月、11月各集中評審一次。 2、國內具備本學術領域較高專業水平和雙語寫作能力的科研人員、與國外科研機構開展密切學術交流的國內科研機構、具有國際合作出版經驗的國內出版機構均可申請。申請人申請前須與國外權威出版機構簽訂出版合同,并妥善處理好所翻譯著作的版權相關事宜,即如果申請人不是所翻譯原著的作者(出版者),必須獲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權證明。其他條件請按照《關于設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公告》和《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問答》的相關要求執行。 3、項目資助經費主要用于項目成果的改寫、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每10萬漢字資助10萬元左右,總字數一般不超過30萬字,總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請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 4.請申請人下載項目申請書,用計算機填寫A4紙打印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復印件),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包括所翻譯原作、譯稿(或翻譯樣章)各5份,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所簽訂的出版合同復印件及其中文譯稿、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復印件及其中文譯稿等有關文件各2份以及上述材料的電子版光盤,送交社科處,由社科處統一報送省規劃辦。申請材料全國哲社辦不再退回。 聯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社科處 2011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