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部分未結項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為進一步規范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杜絕無故長期拖延項目的情況發生,我辦經研究決定,對部分未結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作終止處理,具體范圍是:2003年以前(含2003年)立項但至今未辦理鑒定結項手續的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除我辦已經備案的極少數基礎研究項目以外)。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這類項目即予以終止,各級科研管理部門不得受理這類項目的結項申請,其預留款也不再撥付。之前已申請結項,但在我辦作出暫緩結項處理后正按要求進行修改的項目不在上述終止項目范圍之內。
明年我辦將對2005年以前立項的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進行清理,請有關課題組抓緊時間完成課題研究工作并辦理鑒定結項手續。確有必要延期完成的基礎研究項目,須按規定提出延期申請。
特此通告。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0年10月20日